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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人民币离岸中心迎来新机遇

发布时间:2011-08-31

金研

    8月17,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在国家“十二五规划与两地经贸金融合作发展论坛上公布了一系列中央政府支持香港发展、深化内地和香港经贸、金融方面合作的政策措施。其中主要包括支持香港发展成为离岸人民币业务中心。

    1993年至2003年的十年间,人民银行仅允许个人游客每次可携带不超过6000元人民币出入境。自此,人民币开始在香港市场流通。2003年,香港银行开始为个人客户提供人民币存款、兑换、汇款及信用卡四项服务。2005年开始将有关人民币业务放宽至零售、饮食、住宿、运输、通讯、教育、医疗七个指定行业的企业客户,在港人民币业务无论在业务范畴或者业务量方面均因此而大幅增加。到2007年,允许境内金融机构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使在港人民币业务范围进一步扩大。20096月,中国人民银行与香港金融管理局就内地与香港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业务签署补充合作备忘录,允许香港企业与上海、广州、深圳、东莞和珠海的企业以人民币作为贸易往来结算货币。香港成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唯一境外试点地区,由此奠定了香港作为人民币离岸中心的地位。

    2010年,香港离岸人民币业务进入迅速发展阶段,从人民币存款、贸易结算到发债融资的业务量都有快速增长,其成为最主要的离岸人民币贸易结算、融资和资金管理中心。截至今年6月,香港的人民币存款余额同比增加5.2倍;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方面同比增长13.3倍。同时,自20076月央行允许内地金融机构在港发行人民币债券以来,截至今年7月,累计约有60个发债主体在港发行人民币债券,发行总额达到1230亿元,其中86.3%都于2010年以后发行。

    此次中央公布的一系列支持香港人民币离岸市场发展的重要措施不仅在发行人民币债券规模、人民币回流渠道、港资银行到内地发展的层次和质量等方面进一步放宽,还在证券投资等领域有明显突破。其中,最大的亮点就是R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与港股ETF双轮驱动。

    目前,在香港流通的人民币回流内地资本市场的渠道有限,仅有境外央行、港澳清算行、境外参加行等三类境外机构开通了投资内地银行间债市的试点。其他资金只能存放于银行,或投资于债券等有限的人民币金融产品。RQFII为人民币回流境内资本市场打开了一个重要通道,200亿元的RQFII投资初期额度虽然不大,但毕竟为香港日益增长的人民币资金池投资到内地A股和其他金融产品打开了一扇门。与此同时,港股ETF也得到了国家层面的认可,内地引入港股ETF的实施方案已经完成,清算及交收担保等技术问题已得到解决。港股组合ETF可以直接投资于港股市场的ETF基金,丰富了ETF基金品种,为内地投资者配置港股资产开拓了新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