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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 “金融终端”的猫腻

 

深圳警方破获首例“金融终端”系列盗刷案

金融终端系统公司内鬼动手脚盗取银行卡信息

犯罪嫌疑人用假身份证注册进入金融公司,利用职务之便对金融终端做手脚,从而收集客户的银行卡信息,然后制作伪卡进行盗刷。日前,深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局破获一起利用“金融终端”盗刷银行卡的新型犯罪案件。昨日上午,经侦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该起案件的相关情况及去年深圳市破获银行卡犯罪案件的总体情况。

记者了解到,该起盗刷银行卡案件为深圳市首例利用“金融终端”窃取银行卡信息进行盗刷的案件,是继警方严厉打击POS机侧录盗刷犯罪后,市场上出现的新型犯罪手法。据统计,去年,深圳市共破获银行卡犯罪967宗,涉案金额高达2.8亿元人民币;抓获犯罪嫌疑人473名,逮捕330人,起诉559人,查获伪卡1000余张,POS70余个,缴获侧录器、电子证书、手机等涉案物品一批。

深圳市经侦局负责人告诉记者,经过与各类相关金融机构的沟通,现已将可能泄露客户信息的漏洞封堵,用户可放心使用。

案情回顾

缴纳电费后借记卡莫名被盗刷

受害人郑女士在坂田居住,一天下班后她在家附近的超市购物时看到安装在超市墙上的“金融终端”工具可以缴纳水电费,在向超市工作人员询问了该终端机的用途后,郑女士决定使用这个机器缴纳家里的水电费。于是,郑女士在该终端机的系统操作提示下输入了银行卡密码和缴纳金额。“当时觉得它(终端机)比较方便快捷,根本没发现它有什么不妥。”郑女士事后回忆说。然而,两天之后郑女士的手机突然接到短信提示,显示她的银行卡在河南省某柜员机上被刷走了3000多元,一时摸不着头脑的郑女士,马上到派出所报了案。

没想到,郑女士并不是第一个受害者,派出所在三天内就陆续接到了数宗类似报案,被盗刷的金额大概都在几千元至几万元不等,被盗刷的银行卡以借记卡居多。据警方介绍,去年11月下旬,深圳市警方共接到100余起银行卡异地被盗刷的报案,受害人均称自己的银行卡从未离身,密码信息也未曾泄露给外人,并不清楚自己卡里的资金如何被刷走的。经侦局办案民警在接到报案后,迅速开展了相关调查、挖掘案件线索,最终从这百余起盗刷案件中发现,这些被盗刷的银行卡都曾在个别“金融终端”上进行过转账、还款、缴纳水电费等金融业务操作,随后在短时间内,该银行卡里的资金就在河南、山西等异地被盗刷一空。

窃取银行卡信息900余条

由于案发突然、受害人数较多、案件涉及多省,为避免此类犯罪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去年11月初,市公安局经侦局立即组织龙岗、龙华等分局经侦部门成立专案组,对案件线索展开详细摸排梳理。经过近一个月的缜密调查,20121214日,专案组领导在充分掌握犯罪嫌疑人作案特点和活动规律后,组织龙岗、龙华分局开展统一收网行动,在龙岗区坂田杨美村抓获杨某科等犯罪嫌疑人4名,后又继续深挖扩线,分别在江西赣州、河南濮阳抓获犯罪嫌疑人陈某海、黄某胡2人。

据悉,办案民警在犯罪嫌疑人陈某海住处当场搜出了假冒身份证件19张,缴获刷卡器8个、制卡器1台。截至犯罪嫌疑人陈某海落网时,行动中共查获已盗刷伪卡150余张、未盗刷伪卡140余张,窃取银行卡信息900余条(未制成伪卡),据统计涉案金额在200万元人民币左右,受害者达数千人之多。

据经侦民警透露,相比之前常见的犯罪嫌疑人利用POS机、侧录器盗刷的作案手法来说,这种利用“金融终端”机进行盗刷犯罪的新型作案手段,是先前盗刷案件的变种,而这类犯罪手法会更加隐蔽,不易被持卡人察觉,其最大的特点就是利用了第三方金融服务机构作为掩饰,盗刷时间也相对较集中。

作案手法解析

第一步:内鬼业务员安装“猫腻”终端

据警方介绍,主要犯罪嫌疑人陈某海于去年7月利用假身份证,入职某第三方金融服务机构并负责该公司在龙岗、龙华区域的金融终端机的检测和维护。从去年7月开始,陈某海分别在坂田、观澜等地的小区便利店、商场超市等消费场所安装了9台终端机,随后又到店内对工作人员称该终端机器需要进行调试,然后将9台终端机拆下并私自加装了银行卡信息采集器。办案民警告诉记者,这些银行卡信息采集器均是犯罪嫌疑人陈某海通过非法渠道购买来的,为成功侧录银行卡信息又不被外人察觉,他将买来的信息采集器加以改造,使之能安插入“金融终端”机并与该服务终端的系统相连接。然后,陈某海将做了手脚的终端机安装回原位,接下来就是等待使用终端机的用户落入“圈套”。

第二步:窃取银行卡信息造伪卡盗刷

据犯罪嫌疑人陈某海交代,在私自改造了终端机一段时间后,他会前往这9个服务终端点,谎称系统需要升级,借故偷偷拆下先前装在里面的银行卡信息采集器。回收的信息采集器里侧录了在这些终端机上刷过的所有银行卡的信息,包括卡号、密码等。为躲避公司和警方调查,陈某海在回收信息采集器后就立即辞职并离开原公司。

陈某海拿到这些银行卡信息后,制作成假卡在河南、山东、山西等地进行盗刷。去年12月,陈某海又在网上结识犯罪嫌疑人杨某科,并向他提供了部分伪卡和密码,杨某科同样召集一帮同伙在各地盗刷。办案民警介绍,该犯罪团伙以提取现金为主,若金额较大的则会通过转账方式将卡内余额全部转走。窃取信息、制造伪卡、提取现金分工明确,事后按事先约定的比例分成销赃。

警方提醒

在操作使用支付终端、柜员机、POS机等金融服务终端时,要注意查看终端是否有被更改的痕迹。如果发现资金账户异常,要第一时间采取银行卡挂失处理,后再去营业厅解卡并修改密码;如果遇到银行卡内资金被盗刷的情况,请立即到就近派出所报警,以免遭受更大的财产损失。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