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卡人使用信用卡在宾馆、酒店、餐饮、娱乐、百货公司、其他零售商店类商户的刷卡消费,通过中国建设银行信用卡中心进行的商品邮购、分期付款等均可累计积分。但下列项目不予计算积分:
1.循环信用利息,年费、违约金、分期付款手续费及其它各项费用,龙卡信用卡取现和还款;
2.通过代扣代缴方式支付的相关费用;
3.房产、汽车、批发、医院、学校等以及慈善和社会服务等非盈利性行业的商户消费以及金融和政府类支付交易(如保险、投资、纳税、罚款);
4.其他中国建设银行指定的交易类型;
5.如由于收单机构或商户未按照规定安装银行卡受理机具、未正确设置商户类别等违法违规情况,导致不应给予积分的交易计算了积分的,中国建设银行有权扣除持卡人的该部分积分。
以下为具体的龙卡信用卡消费不计积分商户类别公告的网址链接:http://creditcard.ccb.com/convert/20100305_12677777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