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户购买保险的最终目的,是在事故发生时或达到领取保险金年龄时,能够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或给付。因此,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保户应注意以下事项:
1、出险报案。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后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
2、填写申请。由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填写“理赔申请书”。申请书必须如实填写,以免延长调查时间。
3、出具证明。持保险单、理赔申请书、最近一次交费凭证及有关证明交保险公司验证。如死亡、伤残,需提供死亡证明和伤残鉴定书;如门诊治疗需提供门诊处方笺、病历;如交通事故,需提供交管部门出具的事故裁决书或认定书。
4、调查核实。保险公司接到上述单证后要调查核实,核定是否属于应由保险人赔偿损失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5、领取保险金。经保险公司核赔同意后,即通知被保险人或受益人领取保险金。
《保险法》第26条规定:人寿保险的索赔时效为五年,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内均有权向保险公司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