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持卡人已成功办理账单分期,如申请提前终止,经建行确认后为持卡人终止其分期业务,剩余的未偿还本金将一次性计入下一期账单,持卡人应于该期账单到期还款日前偿还剩余的全部本金和该期分期利息,已收取的分期利息不予退还。